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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合同诉讼的期限 民事案件的审理

添加时间:2022年1月22日 来源: 上海专业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suzhtls.com/

王禹开,上海专业合同纠纷律师 ,现执业于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涉外合同诉讼的期限

  在涉外合同诉讼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这就需要在诉讼期间和审理期限上作出与国内合同诉讼的一般规定不同的规定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的行使和合法权益的保护,这些不同的规定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关于被告答辩期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30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长的,是否准许,




民事案件的审理

民事案件的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有几种情况,一是适用简易程序;一是适用普通程序。 1.简易程序。简易程序是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所谓简单的民事案件是指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比较明确的民事案件。简易程序的特点是:起诉简便。它既可以书面起诉也可以口头起诉,口头起诉者由法官记入笔录。实行独任制。即只由一个法官审案,不需要合议庭。审理程序简便。独任法官在审理时,不受时间、地点和条件的限制,可以随到随审,审理阶段也可灵舌掌握交替进行。审结时间很短,一般在3个月内审结,而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通常要6个月。 2.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相比,普通程序则强调程序的完整性和适用的广泛性。通常,普通程序有下列阶段:起诉与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庭审准备刊的宣布开庭;庭审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8)合议庭合议:宣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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