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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除斥期间为多久 提前终止合同算违约吗

添加时间:2022年1月22日 来源: 上海专业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suzhtls.com/

  王禹开,上海专业合同纠纷律师 ,现执业于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解除合同除斥期间为多久

  合同解除除斥期限是根据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确定,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约定除斥期间,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接下来就跟随一同来了解解除合同除斥期间为多久。

  一、解除合同除斥期间为多久

  民法典所约定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一年的期间为法定的期间,而非除斥期间,其后面规定的五年期间为除斥期间。

  除斥期特点: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二、合同解除的时间起算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或者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

  根据《民法典》第565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的不同,解除合同效力的起算时间点也不同。如果一方当事人请求确认解除合同通知效力的,法院经审查认为对方的异议不成立,则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如果一方当事人起诉请求判令解除合同,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约定解除或法定解除条件的,则合同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

  三、除斥期间的含义、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预备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除斥期间也是某种法律事实,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其权利,其权利即被除斥。除斥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的特征在于:

   它是权利人依法可行使权利的期限,其本质是权利的存续期;

   它是法律规定的不变期间,一般不发生期间中断、中止或延长问题;

   其适用直接凭借法院职权,不取决于当事人诉讼主张;

   其期间原则上自权利确立之日起算;

   它所消灭的是实体权利且不限于请求权,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其实不同的合同纠纷类型有着不同的除斥期间,而且除斥期间也有其相应规定的时间限制。

提前终止合同算违约吗

合同是一种约束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在合同中一般都会规定了一旦违反了相关的规定以后需要背负的问题。不过,这种情况是否需要背负法律那么提前终止合同算违约吗下面将为你一一介绍!

  一、提前终止合同算违约吗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同就不存在违约的问题。若是当事人一方想提前终止合同,那就存在违约的问题了,这时就需要给与另一方一定的违约赔偿。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我们可以发现,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同就不存在违约的问题。若是当事人一方想提前终止合同,那就存在违约的问题了,这时就需要给与另一方一定的违约赔偿。

  二、引起合同终止的原因

  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

  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

  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

  4、合同因提存而消灭;

  5、合同因混同而消灭;

  6、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终止;

  7、合同由于抵销而终止。解除合同也是合同终止的一种方式。

  三、合同终止的两种途径

  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2、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4.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5.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不具备上述条件,一方当事人不能解除合同。

  以上是一篇关于;提前终止合同算违约吗;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提前终止合同是否属于违法行为,还有造成合同种植的原因以及终止合同的途径等。对于终止合同方面的法律问题,建议找一下律师代为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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