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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定金合同纠纷管辖归属 购销合同违约金的标准

添加时间:2021年12月23日 来源: 上海专业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suzhtls.com/

  王禹开,上海专业合同纠纷律师 ,现执业于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房屋定金合同纠纷管辖归属

  随着人们的购房能力大量的提升,在双方进行房产交易过程中出现合同纠纷的也不在少数,尤其是在购房人交付定金后发生的纠纷,而实践中人们在交完定金后发生的纠纷,往往不清楚房屋定金合同纠纷的管辖归属是在哪里那么房屋定金合同纠纷管辖归属是哪里呢下面就由来为您科普一下吧!


  一、房屋定金合同纠纷管辖归属

  管辖

  依据最高院相关的司法解释,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实际履行地法院法律适用

  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 、《合同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


  注意问题

  随着社会发展,房屋交易量逐年增多,而对一般人而言房屋交易价值额较大,相关纠纷的处理具有自己的特色。《规定》此次修改,将房屋买卖从原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单列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的第三级案由,并且将其中涉及商品房买卖的合同纠纷都作为第四级案由。而伴随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加大、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经济适用房、农村房屋的买卖也逐年增多,《规定》增加了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纠纷、农村房屋买卖合纠纷同作为第四级案由。


  二、购房定金合同纠纷该如何处理

  首先要确认协议的效力,如果合同无效,定金应该全部返还。例如:没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购买未满五的经济适用房协议应属无效协议,因为经济适用房是保障性住房,是解决住房困难问题人的住房问题,是有资格准入性质,特别是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卖给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人;


  其次要确认协议有无有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况,如果有,可以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在协议撤销后,定金应该全部返还。例如,如果卖家隐瞒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就属于欺诈。


  再次,在协议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就要确定谁是违约方,谁是守约方,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只是签订了定金协议谨慎签订定金协议,在没有和卖家全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不要给付定金,另外定金要直接给付给卖家,减少环节就是减少纠纷;购买期房可以不签订房屋认购书而直接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为了避免发生纠纷,任何承诺最好都要落实成书面的东西,个人签字就生效,公司必须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才生效;录音、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


  三、购房合同条款要注意哪些事项

  计价与付款方式

  这是购房合同中的重要内容,对于价款,应非常清楚地在合同中写明。当然购房者要明确的是以套内面积计价或是以建筑面积计价,然后要注意是如何付款,如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是否办理银行按揭等;


  商品房的面积及误差的处理约定

  购买商品房,往往都存在最后确权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有差异的情况。对于这个问题,购房合同格式文本里都有具体的约定,购房人对此要作出明确的选择。


  商品房的交付时间

  商品房的交付时间易受到方方面面因素的影响,因此,签订明确的交楼时间,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大多数开发商均在合同中标明确切的商品房交付时间,但往往另约定交付的条件,同时附有不可抗力而延长交付时间的条款。但不管怎样,作为购买方,一定要注意商品房的交付时间。


  商品房的基本设施配置

  目前商品房大多数是毛坯房交付,但对于室内外的基本的装修、配置标准是不可缺少的,当中包括如窗、门、通讯设施、防盗系统、厨房生活配套设施等等,均属商品房的基本设施配置范畴,购房者不妨仔细考虑。


  逾期付款及逾期交楼的约定

  对于购房者或开发商均有可能出现逾期支付楼款或逾期交楼等违约的情形。对于这种情况,在购房合同中一定要详细约定,以防一旦出现这种行为时,未违约方便于行使权利,占据主动。


  公共配套设施

  公共配套设施对业主影响很大,这也是商品房物有所值的衡量因素。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充分留意住宅的公共配套设施情况,并在合同中作出约定。如园林绿化、小区道路、休憩场所、会所、停车场等等是否有无均应有约定。


  办理产权证

  购房者购买了商品房后,为了明确房屋产权人,当然要进行产权登记并取得产权证。过去存在有人购房后却迟迟办理不了房产证的情况,从而对业主的工作及生活产生诸多不便。因此,房产登记、领证不可轻视,购房者要毫不含糊地要求开发商进行产权登记及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时间,否则,违约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综上所述,当双方发生房屋定金合同纠纷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实际履行地法院进行管辖,在发生房屋定金合同纠纷时,当事人首先要确认协议的效力,如果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且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话,另一方是可以要求拿回定金的。为您整理的;房屋定金合同纠纷管辖归属;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合同法相关的疑问,欢迎您到咨询专业律师。





购销合同违约金的标准

  购销合同是平常经济活动当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合同类型,当然购销合同的违约行为也是存在的。合同违约多少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就需要用合同违约金来进行一定的赔偿。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购销合同违约金的标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购销合同违约金的标准

  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同需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


  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有约定了定金。一方违约时,可选择适用定金罚则或违约金条款。


  因此,如果因甲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可选择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或者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但要提醒注意的是,如果乙方选择要求甲方按单株价格的三倍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依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要求人民法院调低违约金标准。人民法院会依据乙方的实际损失、甲方的过错程度等情况,适当调低违约金。调低后的违约金数额,可能会低于适用定金罚则的数额。


  购销合同的违约金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则按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主张违约损失赔偿,主张违约金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很难得到支持。如果违约方长时间不履行合同,可以按照同期银行利率主张利息。


  二、购销合同违约金条款要点及表达方式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对违约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一百一十九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一百二十条 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 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当事人一方和 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


  三、购销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意义

  1、如果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会给对方造成一定的心理威慑,促使对方尽可能的依约履行合同。


  2、如果你具有一定的实际控制能力,你就可以直接依违约金条款扣款、压款,取得进一步的谈判主动。


  3、如果对方提出违约金过份的高于所造成的损失,则对方应对此承担证明。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购销合同违约金的标准的全部内容。如果购销合同的双方有违约行为的存在,是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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