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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 劳务派遣解除合同赔偿标准

添加时间:2019年11月27日 来源: 上海专业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suzhtls.com/

 王禹开,上海专业合同纠纷律师 ,现执业于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因病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

  很多劳动者由于自身的身体疾病原因,导致了不得不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有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的,而且有具体的标准。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因病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因病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

  2007年12月31日前:


  1、《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2、《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3、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2008年1月1日后: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二、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确定不能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可主张项目及计算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X 月工资


  2、可主张项目:


  ⑴ 一般情形: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


  ⑵患重病: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增加医疗补助费


  ⑶患绝症: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增加医疗补助费


  3、计算依据: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三、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确定不能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可主张项目及计算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X 月工资


  2、可主张项目:


  ⑴ 一般情形: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


  ⑵患重病: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增加医疗补助费


  ⑶患绝症: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增加医疗补助费


  3、计算依据: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因病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的全部内容。如果用人单位不愿与进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可以采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劳务派遣解除合同赔偿标准

  如果用人单位要与被派遣的员工解除劳务合同的,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需要对员工进行经济上的补偿页面员工失业之后再找到新的工作之前没有生活保障,那么劳务派遣解除合同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阅读完以下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劳务派遣解除合同赔偿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劳务派遣合同解除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二、劳务派遣合同解除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的;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签劳务派遣合同的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劳务派遣中的合同签订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一份完备的派遣合同会大大降低企业在派遣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用:工企业在签订派遣合同时最关键的是注意派遣合同是否;责权明晰;,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第一,明确规定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防止派遣公司不签、迟签劳动合同


  第二,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并承担没有依法缴纳的法律,防止派遣公司不缴、漏缴社保;


  第三,派遣公司如果拖欠克扣工资会导致员工难以安心工作,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日期,并规定未经用工企业同意,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目直接扣除员工工资;


  第四,双方可以约定派遣员工在哪些情形下叫以退回劳务公司及员工退回方式;


  第五,双方可以约定工伤事故、劳动纠纷如何处理,费用如何分摊;


  第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违约,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违约应承担所有损失并且用工企业有权解约。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最新劳务派遣解除合同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综上,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以及平均工资来综合确定,工作时间越长的,得到的经济补偿金也就越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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