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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违约解除合同赔偿标准 合同无效与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

添加时间:2019年11月27日 来源: 上海专业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suzhtls.com/

 王禹开,上海专业合同纠纷律师 ,现执业于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企业违约解除合同赔偿标准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的劳动者会因为单位的问题,导致没有工作可以做,不过,如果是因为企业违约解除合同,劳动者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企业违约解除合同赔偿标准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企业违约解除合同赔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所以,用人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哪些

  1、协议解除

  合同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主要内容为废弃双方原合同关系,使双方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


  协议解除采取合同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承担刑事,即被依法追究刑事的。


  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3、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


  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


  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


  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企业违约解除合同赔偿标准的内容,由此可知,企业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需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网站发布法律咨询。





合同无效与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和合同终止都属于合同效力的表现形式,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劳动关系的证明,也是发生纠纷时的证据。下面就由法律为大家介绍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终止的情形、合同无效与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等法律内容,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一、合同无效的情形

  《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合同终止的情形

  1、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条件使合同不再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或者合同各方当事人经协商消灭合同的行为。合同解除是合同终止的一种不正常的方式。


  2、抵销

  抵销是指互负到期债务的当事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双方的约定,消灭相互间所负相当额的债务的行为。


  抵销可分为两种形式:法定抵消、约定抵消


  3、提存

  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使得债务人无法向其交付合同的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提交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


  三、合同无效与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返还财产有以下两种形式:


  第一,单方返还。单方返还,是指有一方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从对方当事人处接受了财产,该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返还财产;或者虽然双方当事人均从对方处接受了财产,但是一方没有违法行为,另一方有故意违法行为,无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而有故意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无权请求返还财产,其被对方当事人占有的财产,应当依法上缴国库。单方返还就是将一方当事人占有的对方当事人的财产,返还给对方,返还的应是原物,原来交付的货币,返还的就应当是货币;原来交付的是财物,就应当返还财物。


  第二,双方返还。双方返还,是在双方当事人都从对方接受了给付的财产,则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都返还给对方接受的是财物,就返还财物;接受的是货币,就返还货币如果双方当事人故意违法,则应当将双方当事人从对方得到的财产全部收归国库。


  2、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贪任。此种损害赔偿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有损害事实存在。赔偿义务人具有过错。这是损害赔偿的重要要件。过错行为与遭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依第58条的规定,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即适用过错的程度,如一方的过错为主要原因,另一方为次要原因,则前者大于后者;此所谓过错的性质如一方系故意,另一方系过失,故意一方的应大于过失一方的。


  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损失,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有过错时,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这种赔偿是基于缔约过失而发生的。这里的;损失;应以实际已经发生的损失为限,不应当赔偿期待利益,因为无效合同的处理以恢复原状为原则。


  3、非民事性后果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除发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性法律后果外,在特殊情况下还发生非民事性后果。《合同法》第59条具体规定了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发生追缴财产的法律后果,即将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所取得的财产追追缴回来,收归国家或返还给受损失的集体、第三人。收归国有不是一种民法救济手段,而是公法上的救济手段;一般称为非民法上的法律后果。依《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民法通则》第61条第2款;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的解释,应追缴财产包括双方当事人已经取得的财产和约定取得的财产,体现了法律对行为人故意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范的惩戒。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有关;合同无效与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的法律内容,了解清楚合同无效与终止的情形可以让劳动者坚守岗位,履行自身义务,也可以让用人单位遵守法律,保护劳动者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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