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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汽车买卖合同书要注意什么 商品房套内使用面积销售协议

添加时间:2019年11月27日 来源: 上海专业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suzhtls.com/

 王禹开,上海专业合同纠纷律师 ,现执业于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签订汽车买卖合同书要注意什么

  随着现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衣食住行的要求越来越多了。很多人都买了私家车。不管是买新车还是买二手车,签订一份汽车买卖合同是必不可少的。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签订汽车买卖合同书要注意什么下面由为您介绍一下。




  签订汽车买卖合同书的注意事项一:车辆信息详细标明


  签订汽车买卖合同书时,要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车辆主要配置、颜色、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付款方式和期限。


  签订汽车买卖合同书的注意事项二:细节要多多注意


  消费者签约时要特别注意体现经销商合同的细节,如交车方式、地点、时间;保养、维修等售后服务;免费保养以时间计,还是以里程计;交车时间违约后,双方是否对等。


  签订汽车买卖合同书的注意事项三:违约要明确


  购车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要约定解决的方式,合同的管辖地。如明确经销商延期交付车辆,应该赔付多少违约金还是退车等。


  签订汽车买卖合同书的注意事项四:票据上名称必须保持一致


  确认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即使诉讼由于诉讼主体不明,对消费者而言非常不利。如买进口车,由于存在多级代理的形式,在没有弄清合同主体的情况下,购车人的权益很难保护。


  签订汽车买卖合同书的注意事项五:售后服务注明


  售后服务条款,应重点列明经销商应承担何种义务。


  综上所述,签订汽车买卖合同书要注意:车辆信息详细标明;细节要多多注意;违约要明确;票据上名称必须保持一致;售后服务注明。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官网,可免费咨询律师!



商品房套内使用面积销售协议

  鉴于目前房地产市场中诸多纠纷源于面积数据,为减少房屋交付使用时因面积问题产生的争议、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出卖人和买受人愿意以套内使用面积作为房屋价款结算的依据;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房屋套内使用面积条款约定如下:


  一、面积定义:套内使用面积等于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等于各功能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所谓功能使用空间包括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餐厅、过厅、过道、前室、贮藏室、壁柜等。


  二、面积种类:本协议中所指的暂测面积是指在房屋未交付前,根据出卖人提供的图纸测量得出的面积。本协议所指的实测面积是指在房屋工程竣工后,由相关测量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对实际存在的房屋进行测量后得出的面积数据。


  三、面积约定:出卖人和买受人根据双方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买受人所购房屋套内使用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暂测套内使用面积结果以出卖人提供的平面图纸为测量依据。


  面积误差率=|暂测套内使用面积-实测套内使用面积|÷暂测套内使用面积×100%四、误差处理一:买受人所购房屋套内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若实测套内使用面积与暂测套内使用面积出现误差时,当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大于暂测套内使用面积时,买受人无须支付多余价款。


  五、误差处理二:如果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小于暂测套内使用面积,且面积误差率绝对值在3%以内的,则出卖人应当在向买受人出具该商品房的实测面积数据后30日内,向买受人退还房屋差价款,房屋差价款=[÷暂测套内使用面积]×100%×房屋总价款。


  六、误差处理三:如果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小于暂测套内使用面积,面积误差率绝对值超过3%的,则买受人在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具该商品房的实测套内使用面积报告后30日内有权退房。如买受人在该期限内未书面提出退房要求,视为买受人接受该房屋的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在向买受人出具该商品房的实测面积报告后30日内,对面积误差率超过3%以上的部分,向买受人双倍退还该部分的房屋差价款;面积误差率绝对值在3%以内的部分仍然根据前条的规定退还买受人。


  七、面积数值:《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条中所述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及本协议中所述套内使用面积均为暂测面积;其中该套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仍作为出卖人或其他相关机构办理权属登记、缴纳税费和物业管理等费用的结算依据。


  八、测量机构:对面积数据进行测量时,聘请的测量机构应当具有政府相关部门许可的商品房测量资质。


  九、面积实例:为有利于本协议的理解与适用,现举例说明如下:


  1、暂测套内使用面积:有一正方形居室,共计售价100万元人民币。四面墙长度相等,站在室内以两墙交接点为起点和终点,测量任意一起点与终点之间的距离均为10米,则内墙周长4*10=40米,墙厚30厘米,门宽100厘米,因此套内使用面积暂测数据为10*10=100平方米。


  2、实测面积增加:若房屋竣工后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大于100平方米,则买受人仅支付100万元即可,无须另行结算。


  3、实测面积减少一:当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小于100平方米但大于97平方米,例如实测面积为98平方米,则出卖人向买受人退还该小于部分的房屋差价款,差价款的具体数额[/100]*100%*100万=2万元。


  4、实测面积减少二:当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小于97平方米时,例如是95平方米,则买受人可以选择解除或者不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不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情况下,由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面积差价款,差价款数额为[/100]*100%*100万*2+[/100]*100%*100万=4万元+3万元=7万元。


  十、其他条款:


  本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签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由中文书写,任何译本仅作参考,其他文字文本之条款或意思表示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均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协议一式肆份,出卖人贰份,买受人壹份,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机构壹份,各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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